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安妮股份(维权)(002235)虚假陈述引发的案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三个月诉讼时效倒计时,“过期作废”,提醒投资者注意。(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有一批一审胜诉,目前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1年4月6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6年3月10日到2020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并且在2020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安妮股份维权入口)
除了安妮股份股民索赔案进入最后三个月倒计时,国美通讯(600898)投资者索赔案也已经进入法院程序,法律文书显示,法院已经开始处理涉及国美通讯的投资者索赔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国美通讯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0月13日晚,国美通讯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国美通讯违法事实如下:
一、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营业成本的62.18%,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三、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年4月29日,国美通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国美通讯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1年4月29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国美通讯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美讯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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